文/侯一蕾 温亚利 摄/刘新叶
构建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融合发展新格局,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融合发展意义重大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环境和物质基础,与人类福祉密切相关。当前,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生态系统退化已经严重威胁到全球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已经在全球形成广泛共识。中国作为最早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国之一,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并将生物多样性保护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
文化多样性是世界上各民族和国家文明发展的结晶及独特文化的体现,是人类文明演进的自然结果和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中国共产党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文明交流互鉴等理念,尊重各国不同文化和文明形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在民族复兴的历史伟业中,文化建设至关重要,文化自信是民族振兴的精神源泉。文化在振奋民族精神、维系国家认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作用日益凸显。
首先,生物多样性是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物质基础。生物多样性保护所形成的丰富物种和基因资源、良好的生态系统,是支撑生态文明和传承发展繁荣文化的物质基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及其在历史长河中的持续创新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人类与自然生态系统和谐共生的文化积淀。纵观全球文明史可以发现,两河文明、古埃及文明等古代文明之所以走向衰落或消亡,一个重要的教训便是未能有效维护并持续发展与其生态环境的和谐关系。我国是全球12个生物多样性大国之一,56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多样性的保护生态环境传统,人们在保护自然和开发自然过程中,不断演化发展,形成了璀璨的中华生物多样性保护文化。
其次,文化多样性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内涵。国际社会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共存共融,强调充分利用传统文化来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COP15第二阶段会议上各缔约国达成了共识,确定了重视当地社区和原住居民利用传统知识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行动目标。中华民族五千年璀璨文明史中“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思想和理念,蕴含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和深刻的自然保护哲学精华,是众多珍稀动植物资源得以保存的重要社会文化原因。中国的稻作文化、茶作文化等在长期农耕文明发展中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存的模式,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也起到了积极的文化促进作用。多元化的自然与文化交融使众多少数民族文化中普遍存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传统观念和文化,为当地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长期存续提供了坚实保障,有效减缓了生物多样性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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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共存共融,可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二者融合发展有利于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文化传承的有机结合。通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生物多样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培养生态文化素养和环保行为习惯。同时,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文化传承和创新之中,挖掘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生态保护智慧和实践,能有效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文化支持和价值引导。
融合发展尚需努力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通过建设自然保护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推进生态系统修复项目等措施,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和71%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了重要贡献。进入新时期,我国正在逐步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新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并将于2035年建立全球最大的国家公园体系,这将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与此同时,我国在文化多样性领域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各民族文化交融发展,形成了丰富的文化多样性。然而,在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的融合发展方面,仍存在一些现实问题。
首先,就国家发展战略层面而言,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的融合意识尚显不足。尽管在实践层面已有大量探索,但在顶层设计上尚未形成共同发展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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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民族地区作为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的关键区域,在二者融合发展方面的探索尚不充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民族文化传承分而治之,未能形成有效的模式和路径。
再次,文化多样性作为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催化剂",在生物多样性价值转化和保护治理体系构建方面,其作用还未充分发挥。
最后,对于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传统文化和知识,缺乏系统的挖掘、总结和提炼,融合发展的有效经验不足。
构建融合发展新格局
基于以上现实问题,为构建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融合发展新格局,提出以下五条建议:
一是从战略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融合发展。不仅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践行生态文明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要将其视为文化传承和发展的重要基石。修订完善现行法律法规,确立文化多样性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重要地位。在生物多样性相关规划中,要明确文化多样性的保护目标和优先行动。设立专项资金以支持文化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相融合的项目。
二是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融合发展试点。我国自然保护地在空间范围上与少数民族地区高度重叠,生物多样性的富集也孕育出了多样性的少数民族文化,为民族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了巨大贡献。要探索在这些典型区域开展生物多样性与文化多样性的融合发展试点,探索二者融合发展的有效模式与路径。积极鼓励和支持当地社区和原住居民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规划与管理,在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中融入少数民族文化元素,通过资源利用习俗、传统艺术、传统中医药等实践,在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同时也保护文化多样性。
三是以文化多样性助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价值转化。有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够形成良好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而提供优质的生态产品。在生态价值实现过程中,鼓励深入探索文化多样性的融合,使文化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有机统一,发展传承传统文化及人地和谐的生态产业模式,共同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与文化多样性的融合项目开发。把文化要素融入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等项目设计和开发过程中,丰富生态产品的形式。加大政策激励和引导力度,如税收优惠、资金支持,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促进生态价值和文化价值的同步 提升。
四是把文化建设纳入生物多样性保护治理体系。将文化和知识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的重要手段,引导人类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鼓励社区开展以生物多样性为主题的传统艺术展、生态文化节等文化活动,提升人们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探索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文化激励机制,激发全社会共同推动文化多样性与生物多样性共同繁荣和发展。
五是构建中国特色生态文化体系。注重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生态环境保护和利用知识进行系统挖掘、总结凝练,构建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中国特色生态文化体系,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各民族共同的社会价值观,为生物多样性高水平保护提供有力的支撑,丰富和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丰富的文化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合作中,要重视各国的文化交流与共享。
(侯一蕾系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温亚利系北京林业大学国家林业发展研究院院长、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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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绿色中国】